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,规范道路行车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4年8月13日零时起,开始启用全市新增的1处非现场执法系统(电子警察),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。
具体点位
七里河区西园路硷沟沿路路口
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
1、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(违法代码:1625,处罚结果:记6分、处罚200元)
2、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(违法代码:1116,处罚结果:记1分、处罚200元)
3、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(违法代码:1357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
4、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(违法代码:6095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
5、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(违法代码:1117,处罚结果:记1分、处罚200元)
6、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场,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的 (违法代码:1039,处罚结果:处罚100元)
7、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(违法代码:1018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
8、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(违法代码:1019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
9、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(违法代码:1123,处罚结果:记1分、处罚200元)
10、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(违法代码:1362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
来源:兰州公安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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